一、岗位设置
二、主要职能
(一)党风廉政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决议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3、协助集团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鉴定;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二)监督执纪工作 1、负责集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纪检宣传、案件梳理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4、抓好党员教育,着重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监督工作; 5、负责集团党员干部、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综合考评; 6、检查处理集团各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的处分; 7、受理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检举、控告及申诉;受理司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办理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8、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9、承办上级纪委和集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察工作 1、认真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协助集团党委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强化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市发改委纪检组报告,加大对企业党委管理公职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 3、加强对集团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领导,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4、建立同市(区)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的协调机制,注重发挥集团党群、纪检监察、资产账务审计、改革发展规划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6、调查处理集团各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政纪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公职人员的处分; 7、受理集团所属企业公职人员党员在政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检举、控告及申诉;受理司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办理上级监委批转的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8、承办上级监委和集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巡察监督工作 负责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核查;组织协调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承办集团党委和集团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